一切有为法, 如梦幻泡影........

争什么?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8-06-20 08:58:04 / 個人分類:无常

自小, 我们就接受'争'的教育.争多,争大,争分数,争名次,争面子,争个你死我活...

近日在政坛与邮局争的场面就是最佳证明。 钱财谁嫌腥?地位谁嫌弃?美色俊男谁嫌弃?

美食谁嫌多?人生的座右铭好像就是没有竞争,哪有进步?人不为己天诛地灭。

当然争的背后必须付出代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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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子的家 rance83   /   2008-06-20 13:51:11
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